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35 ›› Issue (3): 5-12.

• 公法研究:学习十九大报告特稿 • 上一篇    下一篇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莫纪宏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 出版日期:2018-06-28 发布日期:2018-06-08
  • 作者简介:莫纪宏(1965— ),男,江苏靖江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

  • Online:2018-06-28 Published:2018-06-08

摘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规章的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和机制特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是一项已经存在、尚待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可以通过宪法修改或宪法解释的方式,在现行宪法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军事规章之间建立形式上的法律联系,从而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提供形式合宪的法理基础。目前关键的制度设计就是要把规章纳入《立法法》所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对象的范围,以保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权威性

关键词: 规章, 合宪性, 合法性, 上位法, 形式合宪, 实质合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