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6):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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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英国的经验与启示

庄汉,黄昊元   

  1.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 出版日期:2017-12-28 发布日期:2017-12-14
  • 作者简介:庄汉(1973—),男,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行政诉讼法研究;黄昊元(1993—),男,湖北十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诉讼法学。

  • Online:2017-12-28 Published:2017-12-14

摘要: 英国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是应对社会敏感事件,仿效北欧国家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物。它有两项核心使命:即调查申诉和保障良好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已被纳入英国行政法,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重要性绝不亚于行政裁判所、司法审查等其他法律救济制度。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过程中,英国的经验与启示主要有:监察体制改革应于法有据,应确立反腐败和人权保障的双重立法目的,确保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及监察官的专业性,处理好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协调衔接,监察权尤其是调查权的运行应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关键词: 议会监察专员, 申诉, 良好行政, 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