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2 ›› Issue (1): 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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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视野下信访终结机制的构建

夏金莱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广东广州510420
  • 出版日期:2015-02-28 发布日期:2015-03-08
  • 作者简介:夏金莱(1980—),女,湖北荆门人,博士后,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 基金资助:
    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委托项目“社会矛盾化解与信访法治问题研究”

  • Online:2015-02-28 Published:2015-03-08

摘要: 信访终结适用于诉求类信访。信访终结审查机关,应遵循以程序性审查为主、实体性审查为辅的原则。终结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方式构成了信访终结机制构建的主要内容。要实现信访法治化的目标,应当建立起有效的配套机制,包括律师代理信访制度、完善的公益组织以及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同时还应处理好信访终结与信访人权益保护的关系。

关键词: 信访终结, 审查原则, 终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