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能平等地享有政府为其提供的基本的、最终结果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其范围和衡量标准要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而定,其追求的是最后结果的大体均衡。目前影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六个方面的原因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化导致供给不足、公共服务管理主体职能交叉且缺乏沟通、缺乏统一明确的公共服务供给标准和相关制度规则、政府传统的职能导向型行政模式以及利益诉求机制的缺乏。最后提出了实现当代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