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以来, 我国一直强调依据国家的需要发展高等教育, 偏重其社会效能, 一方面表现在高等学校院系和专业的长期、多次调整, 满足了当时短期的经济发展需要, 却延误了杰出人才的成长;另一方面由于全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较低, 其对于个人社会地位的提升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对个人内在素质的提升和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够理想。60年经验表明, 要提高高等学校的社会效能, 从根本上说要让大学成为一个有权、有责、有独特理念、能够独立思考、自觉主动调节自身的学人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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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朝晖. 60年中国高等教育效能分析[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28(2): 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