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照失灵成因划分, 环境管制失灵可以划分为内生性环境管制失灵、外生性环境管制失灵和体制性环境管制失灵。中国环境管制失灵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管制立法、执法和司法体制存在障碍。破除中国环境管制失灵体制性障碍的对策思路是:构建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环境管制立法新体制;建立综合的环境管制执法体制;确立公民的环境权, 强化环境司法救济;加强国际协调, 维护中国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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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平. 中国环境管制为什么失灵?——从管制者角度的分析[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27(1): 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