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27 ›› Issue (1): 1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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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制为什么失灵?——从管制者角度的分析

魏玉平   

  1. 江汉大学 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56
  • 收稿日期:2009-09-08 出版日期:2010-01-12 发布日期:2013-12-30
  • 作者简介:魏玉平(1974-), 男, 甘肃甘谷人, 江汉大学商学院讲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 主要从事经济管制与宏观调控研究。

  • Received:2009-09-08 Online:2010-01-12 Published:2013-12-30

摘要: 依照失灵成因划分, 环境管制失灵可以划分为内生性环境管制失灵、外生性环境管制失灵和体制性环境管制失灵。中国环境管制失灵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管制立法、执法和司法体制存在障碍。破除中国环境管制失灵体制性障碍的对策思路是:构建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环境管制立法新体制;建立综合的环境管制执法体制;确立公民的环境权, 强化环境司法救济;加强国际协调, 维护中国的环境利益。

关键词: 管制立法, 管制执法, 管制司法, 原因, 对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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