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4 ›› Issue (1): 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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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应是新农村建设的宪政理念

胡锦光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收稿日期:2014-01-15 修回日期:2014-01-15 出版日期:2007-03-30 发布日期:2014-01-15

  • Received:2014-01-15 Revised:2014-01-15 Online:2007-03-30 Published:2014-01-15

摘要: 城乡之间泾渭分明的二元社会结构主要是非农身份的人所设计的制度造成的,这些制度主要有户籍制度和强制收容遣送制度.当下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是以提高现有的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这一目的是能够达到的,但必定是暂时的,而不能是持久的,现有的新农村建设政策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从宪政理念上说,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在于是否在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实现平权.

关键词: "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平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