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5, Vol. 34 ›› Issue (5): 104-108.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5.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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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杂家”义定及其学术特异性

梁德华   

  1.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香港
  • 收稿日期:2015-08-12 修回日期:2015-08-12 出版日期:2015-10-15 发布日期:2015-09-29
  • 作者简介:梁德华,男,香港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讲师,博士。

Interpretation of the Eclectics

LIANG De-hua   

  • Received:2015-08-12 Revised:2015-08-12 Online:2015-10-15 Published:2015-09-29

摘要: “杂家”一名首见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与儒、道、墨、法、阴阳、名、农、小说等“九流十家”并列。《汉志》认为“杂家”的特点在于以“王治”作为指导思想,从而综合诸子各派不同的学说,并用于治国之中。然而不少学者认为“杂家”不能自成一家,甚至认为杂家实为杂拼而来,进而否定“杂家”的存在价值。检视前人对“杂家”分类的见解,疏理“杂家”的流变,可以发现,“杂家”吸收诸子之说以成其学,综合众长,性质虽与儒墨等诸子学有别,然亦可自成一家。

关键词: 《汉书·艺文志》, 杂家, 诸子, 目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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