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2, Vol. 41 ›› Issue (5): 111-119.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2.05.011

• 法律专栏_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视域与新话语 • 上一篇    下一篇

预防腐败犯罪资金外逃国际执法合作问题研究

王君祥   

  1. 河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0
  • 收稿日期:2021-11-28 出版日期:2022-10-15 发布日期:2022-09-21
  • 作者简介:王君祥,男,河南信阳人,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G20 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E-mail:63707993@qq.com。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刑事法域外适用的理念抉择与规范体系构建研究” (21BFX058)

International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 on Prevention of Capital Flight in Corruption Crime

WANG Junxiang   

  • Received:2021-11-28 Online:2022-10-15 Published:2022-09-21

摘要: 我国腐败犯罪突出表现是犯罪分子大肆向境外非法转移腐败资金。一旦腐败资金外逃,要想追缴,将面临查证难、追缴难和国内追赃法律适用缺乏配套国际合作制度等法律障碍,而且腐败资金追缴还受到两国政治关系好坏、资金流入国实施的吸引外资政策等非法律因素制约。预防腐败资金外逃国际执法合作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制度体系完善的内在需要。预防腐败资金外逃国际执法合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反洗钱国际合作机制,包括强化对特定非金融部门反洗钱义务的监管,赋予反洗钱主体预防腐败资金外逃职责,完善金融情报共享制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海关监管执法合作,建立进出口货物流向监测制度,防止虚假交易,严格审查跨境企业兼并和购买资金;建立驻外机构反腐败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反腐刑事合规制度,监测企业资金流向,监管企业经营信息等。

关键词: 预防腐败, 腐败犯罪, 跨境转移, 国际执法合作, 反腐败, 资金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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