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50年代几次新诗形式大讨论的背景之下,卞之琳于1953年中国作协组织的讨论会上首次系统提出他的新诗格律理论,后以《哼唱型节奏(吟调)和说话型节奏(诵调)》为题发表于《作家通讯》。尽管卞之琳的新诗理论直至1980年代才渐臻成熟,但此次发言已然搭建起卞之琳新诗格律理论的主要框架。他以“顿”为核心,区分了新格律诗的两种节奏类型“吟调”和“诵调”,并对押韵、平仄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卞之琳的“新格律体”理论是1950年代新诗格律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在 “民歌写作”的热潮中坚持了诗艺的独立性,并给予新诗写作更大的自由空间。对卞之琳在1950年代提出的诗学观念进行学案式梳理,将卞之琳的新诗格律理论放入时代背景中进行阐述,可探讨其在当时文学场域中的互动。同时,结合卞之琳前后的诗学主张以及卞之琳的诗歌创作,可深入分析卞之琳1950年代新诗格律理论的特点及其对新诗音乐性探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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