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信息公开助益公民司法监督权落实,是实现国家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扩大司法程序正义进而提升司法裁判公众认同感的重要举措。时下,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多方联动态势凸显、程序性与实质性并重、同信息技术紧密关联,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部分公众和司法机关对司法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滞后,司法信息实质公开不够、司法信息公开不及时、选择性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无反馈和考核监督不完善等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了司法信息公 开工作的纵深发展。鉴于此,有必要深化相关主体对司法信息公开的认识,推动司法信息实质公开,建构以“知情权”为本位的司法信息公开;优化司法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对司法信息公开的顶层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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