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5, Vol. 34 ›› Issue (5): 5-10.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5.05.001
何建宁
HE Jian-ning
摘要: 市民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的质点和发展目标。“村改居”群体的市民化缺乏必要的工具性保证。物质资本只是他们实现市民化所必需的可行能力的手段,广泛的城市社会性和高度的自由度才是他们市民化的真正目标取向。城市化目标模式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必须立足村改居群体可行能力的提升,充分考虑他们城市“人”化的社会成员角色转型和主体地位体现在经济补偿之外的现实可持续发展需要;利用优势资源,通过打造多元主体社会支持的创业治理体系,实现其人格品格与性格的城市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整合基层社会,推动其重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在交往中实现身份和角色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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