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立法迈向“后体系时代”的背景下,立法学研究所凸显出的研究转向与研究之嬗变,需要我们认真考察。立法学嬗变的动因在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过程中的理论诉求,具体包括法律创制转向法律实施、宏观法治转向微观法治两个方面的理论诉求;立法学嬗变的走向是从立法原理的认识论、立法价值的价值论、立法制度设计的本体论转向以立法技术为中心的方法论研究;立法技术主要由包括形式结构规范技术、实质结构规范技术的立法表达技术与以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立法评价技术构成。
中图分类号:
李亮,汪全胜. 论“后体系时代”立法学研究之嬗变——基于立法方法论的考察[J]. 江汉学术, 2014, 33(1): 41-50.
LI Liang,WANG Quan-sheng. On the Evolution of Legislative Study in Post-System Era——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Legislative Methodology[J]. JIANGHAN ACADEMIC, 2014, 33(1): 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