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29 ›› Issue (2): 77-81.

• 法学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低碳技术法律治理机制中的利益表达与程序选择——以低碳技术标准的制订为视角

庄汉1,马栋2   

  1. 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收稿日期:2011-02-15 出版日期:2012-04-30 发布日期:2013-10-24
  • 作者简介:庄汉(1973-),男,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后,主要从事行政法、社会保障法研究;马栋(1973-),女,河南安阳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共党史。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制度研究”(10AFX011)

  • Received:2011-02-15 Online:2012-04-30 Published:2013-10-24

摘要: 在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和参与全球低碳竞争的背景下,建构新的低碳技术法律治理机制刻不容缓。以低碳技术标准的制订为视角,由于现行技术标准体系存在着强制性标准过宽、市场化机制不彰、透明度较低以及实效性不强等问题,难以适应低碳技术发展的需求。鉴于此,应当在公民、企业、政府与科学家之间建立起制订低碳标准的利益代表机制,在科技部主持下设立科技咨询委员会,并聚焦于标准制订的程序问题对技术标准进行司法审查,从而保障低碳技术标准制订过程的民主性及内容的科学性。

关键词: 低碳技术标准, 法律治理, 利益表达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