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36 ›› Issue (3): 25-35.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19.03.003
孙 成
摘要: 为了解决“一国两制”政策之下,宪法在香港实施不能直接照搬内地模式的问题,全国人大专门制定了作为“宪法性特别法”的基本法,使二者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如此,香港便形成了一种复合式的宪制结构。复合式宪制结构固然降低了香港的回归成本,然而进入日常政治阶段后,这一宪制结构所蕴含的“离心”特性也同时提升了香港的管治成本。在此背景下,基本法透过司法审查实践不断呈现出的“宪法化”趋势,更是进一步激活了上述“离心性”基因,致使香港宪制结构处于失衡状态。为了扭转这一趋势,避免“离心效应”所诱发的政治实践破坏“一国两制”存续的前提,有必要探索相应法律路径,使“作为宪制基础的宪法”能够真实地嵌入到香港宪制结构之中,并通过与基本法的良性互动,实现香港复合式宪制结构从“失衡”到“再平衡”的转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