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35 ›› Issue (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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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审判管理的科学化

李卫国   

  1. 贵州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 出版日期:2018-08-28 发布日期:2018-08-01
  • 作者简介:李卫国(1969—),男,湖北麻城人,教授,贵州大学人口·社会·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研究。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14BFX157)

  • Online:2018-08-28 Published:2018-08-01

摘要: 大数据是对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状态的概括和新描述,大数据正在重构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与社会治理机制。司法大数据是法院极为重要和宝贵的信息资源,在司法工作中运用好大数据对于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化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运用大数据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与障碍。为促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人民法院应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司法数据的互通共享;提高司法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全面收集存储司法数据信息资源,大力推进司法数据的精准分析、深度发掘与运用;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关键词: 大数据, 审判管理, 科学化, 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