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6): 5-16.
• 公法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郝铁川
出版日期:
发布日期:
作者简介:
Online:
Published:
摘要: 香港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比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大,比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国的某些权力也要大,但这种高度自治权的性质是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地方自治权。香港特区和其它省、直辖市的法律地位一样,都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社会少数人鼓吹香港拥有所谓的“民族自决权”“次主权”“固有权力”“剩余权力”等,是有意或无意地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实行的是单一制,是有意或无意地把香港特区视为联邦制成员单位、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
关键词: 香港特区, 单一制, 民族自决权, 次主权, 固有权力
郝铁川. 香港特区享有的是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高度自治权[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34(6): 5-16.
0 / / 推荐
导出引用管理器 EndNote|Reference Manager|ProCite|BibTeX|RefWorks
链接本文: https://qks.jhun.edu.cn/jhdx_sk/CN/
https://qks.jhun.edu.cn/jhdx_sk/CN/Y2017/V34/I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