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2 ›› Issue (3): 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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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商标权保护研究——以韩国泡菜注册商标事件为视角

张晶   

  1. 武汉大学 党委办公室,湖北 武汉 430072
  • 出版日期:2015-06-28 发布日期:2015-06-19
  • 作者简介:张晶(1975—),女,湖北天门人,武汉大学党委办公室综合室主任,硕士,主要从事农业农村法规及食品安全法研究。
  • 基金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3 年度“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项目子课题“农产品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以品种权保护为视角”(106/212000109)

  • Online:2015-06-28 Published:2015-06-19

摘要: 韩国“辛奇”泡菜依赖于韩国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已成为韩国的一张世界名片,强烈冲击着我国农产品商标权保护体系。我国农产品商标权保护体系由于保护主体的意识淡薄,保护制度不健全,国内立法与国际社会不衔接,条文规定分散不统一,在保护战略中不注重发挥品牌优势,导致农产品商标权的申请地区结构和品种结构不匹配,不能充分体现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严重制约农产品品牌的建立和推广。因此,有必要完善我国农产品商标权保护的立法,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推行海外战略,维护我国的农业安全。

关键词: “辛奇”泡菜, 农产品, 商标权保护, 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