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29 ›› Issue (3):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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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向“城市社区”转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华平   

  1.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 收稿日期:2011-07-06 出版日期:2012-06-30 发布日期:2013-10-24
  • 作者简介:华平(1976-),男,湖北团风人,江汉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社区与社会分层研究。

  • Received:2011-07-06 Online:2012-06-30 Published:2013-10-24

摘要: 实现城中村区域的城市化,必须完成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的转制。转制过程主要涉及农民变居民、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村集体经济变股份制经济、村委会变社区、村民变股民五个方面的转变。转制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它可能导致村民身份权利明升暗降,集体土地未经补偿变国有化,集体经济解体、股份制公司经营家族化,社区公共经费靠股份制公司支出,“民主”剥夺股份合法化等一系列问题。要化解这些问题,原村集体、村民和政府部门一定要对转制的功能有清醒的认知,权衡利弊,创造有利条件,切实维护好各方利益。

关键词: 城中村, 城市社区, 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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