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37 ›› Issue (1): 118-124.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0.01.011
侯永兰
摘要: 随着诊所法律教育的不断深入,面临的问题日趋凸显,比如学生出庭严格受限、“双师型”师资配备不足、办案经费缺乏保障以及如何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诊所教育的实际效果。着力打通地方法律援助机构与高校法律诊所对接通道,科学制定与地方法院、律所等实务部门联合育人培养方案,加强与地方企业、妇联、工会等单位开放办学,充分利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优质资源,大胆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调处机制,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和优化诊所教育模式,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