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36 ›› Issue (1): 5-13.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19.01.001
王利明
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民法学从一片荒芜的园地变成了百花盛开、枝繁叶茂的花园。具有标志性的民法学成就可以概括为这几个方面:一是民法学基础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二是比较法研究的成果大量出现,三是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需要,推出了一大批专题性的研究和著述,四是方法论的创新,五是交叉学科的研究在民法学中得到广泛的作用,六是新一代民法学学者不断出现,新人大量涌现。我国民法学还要研究民事立法的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当前,中国民法学的发展至少应当承担如下两大重要使命:一是积极推进民法典的制定,为民法典献言献策;二是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法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