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2 ›› Issue (5): 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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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经营权制度改革探讨——以三峡流域为例

黄利红   

  1. 三峡大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 发布日期:2015-09-25
  • 作者简介:黄利红(1977—),女,湖北仙桃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
  • 基金资助:
    三峡大学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现代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制建设的研究”(2013-SDSG-07)

  • Published:2015-09-25

摘要: 随着快速城镇化和城市车辆的剧增,中小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经营权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核心。公交车经营权的改革应凸显公益性,推行私营转公营化时尊重原车主的合法利益,公营化后注意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采用私营的要明确政府补贴和公司服务的标准;出租车经营权的改革应采用听证方式,其获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标准,在完善特别许可的同时还可试行一般许可的改革,推行的公司制在小城市弊大于利。

关键词: 经营权, 行政许可, 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