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2 ›› Issue (4): 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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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新体制机制——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评析

顾华详   

  1.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3
  • 出版日期:2015-08-28 发布日期:2015-08-03
  • 作者简介:顾华详(1967—),男,江苏海安人,新疆优秀法学家(首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处处长,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中亚法律资政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硕导,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
  • 基金资助:
    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法治保障若干问题研究”(CLS2012A03)

  • Online:2015-08-28 Published:2015-08-03

摘要: 新《环保法》具有注重明确法律定位、创新环保理念、完善保护制度、强化法律责任、回应社会关切等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特点,在绿色发展模式、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行政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等重要领域实现新突破。作为上位法的新《环保法》修订对下位法的制定和完善形成有力促进,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对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明确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将会进一步引领和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但新《环保法》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扩大环保责任范围、优化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方法、健全全民共同责任的制度、规范媒体与公众参与监督环保的权利行使、重视和加大雾霾的预防和治理力度等法律措施。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