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11省市出台的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相关政策意见进行梳理后发现,尽管各地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态度积极,但是缺乏改革创造性,并体现出国企改革主要目标认知偏差、一味淘汰劣质国资、利用非公经济扩张国有经济等倾向。地方政府应该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充分发挥国企功能的各种作用;二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合理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三是加强国有资本垄断行业的改革,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四是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实现政资分离、政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