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0 ›› Issue (5): 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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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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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残疾人是人类多样化的构成部分,而基于身体与心理的原因导致他们与健全人相比在生活、工作、社会交往中存在诸多的障碍。我国在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的人权保障进行了规范。残疾人因残疾的特殊性而需要法律赋予其特定的权益。政府应将残疾人的生活保障责任承担起来,社会与公民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多样性和充分性的有益补充。
关键词: 残疾人权益保障, 法规范分析, 重新定位
廖原. 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国家、社会与公民责任范围研究[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30(5): 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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