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审判人员参加案件审判的制度,它既弥补了法官社会生活经验的不足,也防止现代司法成为少数法学精英的“个人游戏”,充分体现现代司法民主理念。当前,人民陪审员的管理缺位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目前虚置问题严重,人民陪审员“参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现象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在现代社会中,自治管理是提高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的重要途径,规范化管理则是保障自治管理有效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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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承欢,龙益军,黄书建. 论人民陪审员自治管理模式的建构——以现代规范化管理为视角[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29(2): 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