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36 ›› Issue (6): 17-29.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19.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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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小产权房”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 —基于宅基地使用权能的重新设计

刘良志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 发布日期:2019-12-06
  • 作者简介:刘良志,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Published:2019-12-06

摘要: 宅基地上“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法制条件下的合法性危机只是表面问题,实质上反映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出现制度危机。一方面表现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非制度化现象,另一方面表现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内在局限。当前,现行社会基础和法律框架具备改革的可行性基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需要通过立法形成现实有效的权利制度。总体而言,需进行适度流通化的权能设计,按照财产权机制进行收益权权能和处分权权能设计,其中处分权权能适宜采取市场化与非市场化方案。

关键词: “小产权房”;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权能;三权分置;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