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1 ›› Issue (3): 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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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泽渊1,陈重喜2,赵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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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精神,是体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精神,是体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精神的弘扬,法治精神的弘扬需要落实在法律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法治建设是一项整体性事业,法律监督是法律整体的一部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法治精神对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也能起到重大作用。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文化, 法律监督
卓泽渊,陈重喜,赵红. 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检察文化[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31(3): 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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