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1 ›› Issue (2): 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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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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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年人体育权在性质上属于基本权利,具有基本权利的共性。同时,老年人作为特殊人群,其体育权保障具有特殊性,老年人体育运动属于社会体育的范畴,具有健身、表演而非竞技的特点。目前,我国老年人体育权保障已经有了宪法和法律依据,国家要针对老年人体育权保障的特点,采取相应举措,在政策和具体制度层面进行完善,使得老年人健身和表演等活动有序开展,从而切实保障老年人体育权的全面实现。
关键词: 老年人, 体育权, 基本权利, 特殊类型
陈雄. 老年人体育权保障的法理思考[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31(2): 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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