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4 ›› Issue (4):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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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公共道德建设

李腊生   

  1.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56
  • 收稿日期:2014-01-15 修回日期:2014-01-15 出版日期:2007-12-30 发布日期:2014-01-15

  • Received:2014-01-15 Revised:2014-01-15 Online:2007-12-30 Published:2014-01-15

摘要: 社区具有管理的非政府性(自治性)、活动的非赢利性(公益性)、交往的非竞争性(平等性)、职业的非行业性(广泛性)等显著特点.这些特点为社区成为公共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和切入点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推进,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都加强了社区公共道德建设的力度,并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城市社区公共道德建设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不少问题.社区公共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努力探究其建设途径和规律性.

关键词: 城市现代化, 城市社区, 公共道德, 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