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39 ›› Issue (2): 5-14.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2.02.001
孔庆江1,公惟韬凡2
摘要: 文化是文明的载体,是各文明国家之间彼此理解、相互沟通的媒介。然而,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文化冲突却愈演愈烈,强势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要求全世界都接受西方文化的使命,导致其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甚至造成大量流血冲突,既不利于文化多样性保护,又将损及每个人的文化权利及相关国家的文化主权,甚至会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国际法作为调整国家间各类冲突的法律,对此类文化冲突具有当仁不让的调整义务,但相关的国际文化法律制度却面临救济困境,文化包容互鉴是走出救济困境的根本依赖。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包容互鉴观为引领,探索构建文化包容互鉴的国际法体系,以“一带一路”中我国文化与沿线各国文化交流时的实践经验,展望文化包容互鉴的国际交流范式的中国方案,呼吁保护文化权利、文化主权,保持文化多性,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