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有权审查羁押的必要性,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律监督,是刑诉法修改后对于检察权配置的优化与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适当减少监禁刑适用的新要求,也是强化对审前羁押措施的监督以及切实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检视现状分析,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该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准、适用范围等,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而无章可循,从而迫切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程序规则和探索健全审查机制,以利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