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1, Vol. 30 ›› Issue (2): 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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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象征和象征型艺术

余锐   

  1. 三峡大学艺术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 收稿日期:2010-10-20 出版日期:2011-04-01 发布日期:2014-01-02
  • 作者简介:余锐(1975-),男,苗族,湖北恩施人,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东西方美学、艺术比较研究
  • 基金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后现代视阈下对赛义德、黑格尔东方审美文化观的批判”[10YJC751112]

  • Received:2010-10-20 Online:2011-04-01 Published:2014-01-02

摘要: 黑格尔对象征和象征型艺术的阐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象征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其内容包括“意义”和“形象”这两个构成要素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象征的特点就是双关。象征型艺术是由于作为内容的自由意志的不完善,因而也就无法找到一种合适的表现方式,而只能采取象征的方式,它是艺术发展史中最初的艺术类型。

关键词: 黑格尔, 象征, 象征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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