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朝仿照汉制,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专门管理宗室的机构——大宗正府。大宗正府始置于天会十三年,判、同判宗正事之职随大宗正府的设置而设置,而同签大宗正事一职始设于大定元年。宗正官人选基本是由才能出众的宗室成员担任,兼参任世戚勋旧,宗正官多身兼数职。宗正府主要负责玉牒修撰、抚治宗室和宗庙祭祀等宗室事务。金朝大宗正府设置是对以前历代王朝宗室管理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对元朝的宗室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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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君. 金朝大宗正府考论[J]. 江汉学术, 2009, 28(5): 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