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9, Vol. 28 ›› Issue (2): 74-78.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张志勇,焦石文   

  1.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100091
  • 收稿日期:2008-12-22 出版日期:2009-04-01 发布日期:2013-12-26
  • 作者简介:张志勇(1976-),男,河南许昌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博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哲学;焦石文(1976-),男,河南新乡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博士生,研究方向政治哲学、发展哲学。

Socialist Social Formation and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ZHANG Zhi-yong,JIAO Shi-wen   

  1. Graduated School,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Beijing 100091,china
  • Received:2008-12-22 Online:2009-04-01 Published:2013-12-26

摘要: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不能把社会主义仅仅理解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或者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阶段,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重新认识和确立社会主义的独立社会形态地位,对于我们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只有把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我们才能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才能自觉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

关键词: 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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