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8, Vol. 27 ›› Issue (2): 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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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选》选文的下限问题——“天监十二年”说与“只取决于诗文的作年”说异议

力之   

  1.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收稿日期:2007-10-28 出版日期:2008-04-01 发布日期:2013-12-30
  • 作者简介:力之(1956-),男,广西北海人,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楚辞》与《文选》研究。

  • Received:2007-10-28 Online:2008-04-01 Published:2013-12-30

摘要: 窦常之“以何逊在世,不录其文”云云虽有违事实,然其“所录皆前人作”说则符合实际。昭明太子于梁代作家的作品不收其最敬重、且文名更大的刘孝绰与王筠的,而收丘迟、虞羲、徐悱、陆倕等人的。其唯一原因,就是前者在世而后者已故。《文选》以天监十二年或天监末的作品为断限与下限取决于诗文的作年而“与作者存世与否无涉”两说,均难以成立。《文选》选文确不存生者,其下限为陆倕去世的普通七年。

关键词: 《文选》, 选文时限, 天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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