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7, Vol. 26 ›› Issue (4):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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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乡里谈因果——明清艳情小说因果报应观念中的性别伦理

李明军   

  1.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 收稿日期:2007-01-08 出版日期:2007-08-01 发布日期:2013-12-30
  • 作者简介:李明军(1969-),男,山东郯城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后,山东临沂师范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

  • Received:2007-01-08 Online:2007-08-01 Published:2013-12-30

摘要: 明清艳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观念,是情节结构中的重要因素,是由欲的极度张扬到曲终奏雅的“空”之间必不可少的转换环节。将为大众普遍接受的因果报应观念引入艳情小说,是为了强调艳情小说的劝惩意义,从而为艳情小说在大众文化中赢得一席之地。然而正是小说中的“以淫报淫”观念,以及分辨情欲的二元标准,暴露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性别伦理的荒诞之处。男性纵欲的果报由女性承担,已从根本上背离了倡导众生平等的佛教观念和因果报应的主旨。明清艳情小说中的这种双重因果观念,是男权中心主义的集中的、直露的表现,因而具有重要的文化史意义。

关键词: 艳情小说, 因果观念, 二元标准, 男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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