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原理即“应该蕴涵能够”是完全正确的。只要借助语用学的概念,充分考虑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及其他著作中有助于正确解读康德原理的三个预设(即(1)理性不会命令做不可能的事;(2)人是有人格的;(3)圆满实现道德法则,必需延续时间而且时间必须足够长),有关康德原理的一些误解就不难得到澄清。将康德原理理解为“应该与能够相互蕴含”不仅是对康德原文的误读,而且与康德的一贯思想也是不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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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士平. “应该蕴含能够”的语用学解读[J]. 江汉学术, 2005, 24(2): 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