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4, Vol. 23 ›› Issue (5): 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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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刑法对生态利益的保护

杜万平   

  1.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 收稿日期:2004-05-10 出版日期:2004-10-01 发布日期:2013-12-16
  • 作者简介:杜万平(1971-),女,湖北宜昌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律基础理论。

  • Received:2004-05-10 Online:2004-10-01 Published:2013-12-16

摘要: 环境犯罪的实质是对生态利益的损害,保护生态利益是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我国现行环境刑法更多的是关注人身和财产利益,对生态利益有所忽略,在生态系统的保护上存在明显缺陷。要发挥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就应以生态利益为标准来完善现行刑法,将生态利益的损害作为环境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在罪状的表述上体现生态利益的要求。

关键词: 生态利益, 环境刑法, 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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