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4, Vol. 23 ›› Issue (5): 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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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目的理念对治国模式的影响

陈戈寒   

  1. 湖北经济学院政法系,湖北武汉430079
  • 收稿日期:2004-06-17 出版日期:2004-10-01 发布日期:2013-12-16
  • 作者简介:陈戈寒(1973-),男,湖北黄冈人,法学硕士,湖北经济学院政法系讲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 Received:2004-06-17 Online:2004-10-01 Published:2013-12-16

摘要: 国家目的理念大致可以区分为统治、服务,以及国家作为一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的目的3种类型。建立在专制基础上的统治目的与认为国家有其自身目的的国家目的理念,通常会形成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治国模式;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服务目的,则可以产生以法治为特征的治国模式。要真正实现法治,除了必须有服务的国家目的理念外,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

关键词: 国家目的, 人治, 法治, 马基雅维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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