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说题材是创作主体审美精神的新发现。其间,主体的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对催生题材的转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说到底也就是一种审美个性。主体的审美个性一般说来有三个因素即美感因素、理性因素和各别性因素。就思维性质来看,写小说无非是一条从发现美到创造美的思维过程;而作为小说的首要前提,理性因素主要指催生和虚构小说题材的理性思考,即所谓的创作意图;至于各别性,则指主体之间由于各自的生活经历所限,进入所熟悉的生活领域后,造就题材呈现出的互异性、各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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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幼安. 论小说题材中的审美个性[J]. 江汉学术, 2004, 23(5): 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