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04, Vol. 23 ›› Issue (1): 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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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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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朱熹“以《诗》说《诗》”诗经诠释学美学的基本原则正是建立在对“以《序》解《诗》”辩论基础上的。朱熹以为《诗》是“感物道情”之结晶,所谓“以《诗》说《诗》”就应该是从《诗》所“道”之“情”的方面去把握这种《诗》之“情”。《诗集传》突出了《诗经》文本,充分体现了朱熹的说《诗》风格和创新,是“以《诗》说《诗》”原则的集中体现。
关键词: 朱熹, 诗经诠释学美学, 以《诗》说《诗》, 以《序》解《诗》
中图分类号:
I206.2
邹其昌. 以《诗》说《诗》——朱熹诗经诠释学美学研究系列[J]. 江汉学术, 2004, 23(1): 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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