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多年来未能取得重大进展,为减缓被逐步边缘化的态势,诸边谈判逐渐被学界视为缓解当前困境的最优路径。《信息技术协定》是规制信息技术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诸边协定,但它作为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面临“补贴与反补贴”“出口管制”等贸易壁垒。为应对以上问题,在对比分析《信息技术协定》与其他诸边协定的共性和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协定》的“诸边签署,多边受益”的典型特点,将关涉信息技术产品贸易核心议题补足至《信息技术协定》,切实发挥开放式诸边谈判对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功能的重振作用。中国可考虑坚持多途径贸易谈判和规则重构策略,完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关涉的多元化议题,积极参与规则谈判并提出普惠包容的中国方案,为解决《信息技术协定》的功能性重塑作出进一步努力。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