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体 系”,这不仅是对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重要举措。2024 年修正的《会计法》将第三章并入第二章,使得原本仅适用于公司、企业会计核 算的会计规则得以适用于所有单位;“新法”对原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所作的相应修改,也是权 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核算中的体现。我国需要以修正版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通过 《预算法》修订构建新型复式预算制度。
中图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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